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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验动物中心顺利取得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

2021年2月7日,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屏障设施获得了由陕西省科技厅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

实验动物中心位于我校长安校区格物楼北侧,建筑面积1741平米。实验动物中心为校级共享平台,建设目标是保障实验动物相关学科的科研工作,让有限资源发挥突出作用。学校明确了实验动物中心作为专项实验资源,要坚持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在学校领导、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及生命科学学院的积极努力下,2020年6月完成土建工程,2020年12月完成设施设备的运行调试。

经过半年多的认真准备后,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验动物中心向陕西省科技厅提交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申请材料。2021年1月14日,省科技厅组织了动管会专家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屏障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生命科学学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会。专家组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的建设情况、规范科学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致通过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现场验收。许可证的获批,使实验动物中心具备了实验小鼠、大鼠的生产和使用资质,将为我校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提供基础条件,为我校实验动物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优良的平台支撑条件和技术服务,为我校实验动物相关的各级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提供有力的支撑。

实验动物中心是继2020年我校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后,我校第二个实验动物设施获得相应的许可资质。目前,我校长安校区、雁塔校区的实验动物设施都具备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资质,符合“同一单位不在同一地点的动物实验设施,需分别申领许可证”的许可要求,保障我校实验动物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依法开展实验动物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两校区实验动物资源互补、重要实验动物资源相互备份的合理局面,对保障实验动物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标志着我校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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