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安排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力度,从根本上进一步排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院将开展全面的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自查(11月份)
1.由科研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安排学生彻底清查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
2.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常用危险化学品统计表格),填报实验室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填报时间自即日起截止到11月30日,表格需打印纸质版,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送交3107办公室,不收电子版。
3. 危险化学品范围:凡存在于公安处发布的《制毒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以及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药品均为危险化学药品,请如实填报。(四大名录见附件2-5)
4. 我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暂存间正在建设中,请大家将清理出来的危险化学品登记造册,等候学院进一步通知安排。
二、院系统一核查(12月份)
1.从12月初开始,我院将开始全面核查工作,核查队伍由院领导带队,组织青年教师参与,分批次逐一核查所有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情况:
1)清查实验室现有危险化学品与实验室之前填报上交的表格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报、误报现象。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及取用制度是否符合规定,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2.核查时间为12月份整月,经查实有问题的实验室将通报批评。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