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服务水平,科学、规范地推动仪器测试费收取工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测试费收取标准备案工作。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已纳入仪器共享平台(http://yqyy.snnu.edu.cn/genee/),但尚未制定测试费收取标准的仪器设备;
2.对已制定的测试费收取标准需要调整的仪器设备。
二、测试费标准制定
1.校内测试费标准的制定需考虑材料消耗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管理费、水电费等;校外测试费标准制定还需考虑到设备折旧费、实验室场地费、税费等。
2.测试费标准的制定需参考国内2-3家高校、研究院所同类仪器设备。
3.计费单位为:元/时、元/样,如需按照其他标准收取请填写在备注栏。
三、相关说明
1.如测试费收取存在特殊情况,应进行报备(例:某课题组成员在某段时间内的免费使用),并附说明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未经报备的情况将统一按照测试费标准收取;
2.学校对测试费收费标准备案、审核,经公示后生效。
请各位管理员依照上述要求做以下几点工作:
1)核准《生科院测试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里的收费,如有需要调整的,请在备注里注明“需调整”,同时将调整后价格填入表格;
2)如需新增请填在表格最下方填写信息,并在备注栏里注明”新增”;
3)收费标准调整和新增仪器设备均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测试费标准计算及定价调研表》(附件2),等待单位审核;
4)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至实验中心(格物楼31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syzx@snnu.edu.cn。
联系人:曹冰 联系电话:85310546。
学校通知详见:http://yqyy.snnu.edu.cn/genee/post/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