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2026年)
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关于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各实验室在寒假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检查重点为:
1. 对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毒麻、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进行摸排
1)危化品只能通过学校的试剂耗材平台,依据合法流程采购,不得以未经审批的途径私自采购,如有私自采购的危化品,务必录入系统形成电子台账;
2)毒麻类试剂必须交至学院统一管理;
3)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必须单独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其中一人必须为教师);
4)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必须有独立台账,使用记录应定期录入试剂耗材系统,作为出库登记,形成管理全流程的电子台账。
2. 对生物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
3. 对实验场所水、电、气进行安全检查;
4. 重点对气瓶、高压设备、烘箱、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实验设备和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确保安全。
二、假期停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办法
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场所,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规范保存化学试剂,关闭设备、水、电、气、门窗。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及时联络学院值班人员登记领取封条,填写清楚封停和启用时间,经值班人员现场检查后当面张贴。已停用实验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早于报备日期提前开放,必须向学院提交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备案。
三、加强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落实假期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在放假前提交实验室假期具体开放日期和留校实验学生名单备案。各实验室须指派专人在每日 11:00前,向学院报备当天开放的实验室房间数及进入实验室人员数(填报在线表格)。
2. 加强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管理。
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对留校实验所有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准入培训,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培训:
1)实验室内的管制类药品存放、取用及规范使用;
2)实验室内的特种设备、生物病原、压力容器、烘箱等加热设备和明火设备的规范使用;
3)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回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4)各实验室特有的其他风险点注意事项。
培训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至学院实验中心备案。研究生导师须加强对假期进入实验室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留校实验人员应学习并遵守学校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过假期专项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未经学院审批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 加强假期实验过程安全管理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掌握本实验场所人员及实验情况,务必做到“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无人值守,严禁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进行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假期尽量不要安排过夜实验及高危实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安排,须有老师现场指导,并遵守学校《陕西师范大学过夜实验管理规定(试行)》(师实验〔2022〕2 号)等管理要求,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并报学院审批备案。
四、寒假期间实验室运行保障工作安排
1. 大仪平台:大型仪器平台在寒假期间正常开放,以自主测样为主,有需要进行管理员测样的人员,请提前联系仪器管理人员,由管理员统一安排假期测样时间。
2.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废弃物收集处在寒假期间正常开放,以自主回收为主,统一回收工作(包括动物尸体)将会在每周固定时间进行一次,如有紧急情况或特殊需求,可联系值班人员协助解决。
3. 值班人员每日重点巡查一、二级实验室,填写巡查记录表留档。
4.其余事项详见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